据日本《读卖新闻》1月12日报道,在太平洋捕捞鲣鱼的4艘日本卷网渔船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相继被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政府扣留。
据悉,这4艘渔船被指摘违反操作方法,但都予以否认。最终,在支付3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861万元)后被释放。其中一艘渔船被起诉,该国也以无罪处理。短期内连续扣留日本渔船史无前例。也有人认为给密克罗尼西亚的罚金过高,日本政府正在商讨对策。
在密克罗尼西亚等太平洋岛屿国的专属经济区(EEZ)内,日本卷网渔船给各国支付入场捕鱼费后才进行捕鱼。据水产厅称,在这片海域内扣留日本卷网渔船自2011年(扣留1艘)开始。
该厅又称,4艘日本渔船是在2014年10月上旬到11月上旬期间被捕,在密克罗尼西亚国内的港口扣留了数日到一个月。这4艘渔船都获得了在该国EEZ内捕鱼的许可,但因在禁止使用集鱼装置期间(7月到9月)使用了该装置捕鱼等,被认为违反了该国的法律。
但是,这4艘日本渔船全部予以否认。据渔船的相关工作人员称,3艘渔船选择与密克罗尼西亚和解谈判。其中的两艘最初准备在交担保金出港后再抵抗该国的审判,结果被要求交出600万美元的担保金,遂放弃念头。最终,为了重新开始捕鱼,支付了100万美元,密克罗尼西亚才答应和谈。据悉,在与该国交谈的书面文件中,加入了以“不承认违法”为主旨的文词。
最后,被捕获的一艘渔船,支付了300万美元担保金,并于2014年12月中旬被放。未能达成和解,如今,该国刑事审判的审理正在进行中。
日本政府确认了密克罗尼西亚方面的审判主张,明确了其决意扣留渔船的根据,并制定出方针,但是水产厅的负责人却表示出为难,“日本渔船至今为止都是以同样的方法捕鱼”,并说:“日本一直以来都按时支付入场捕鱼费,建立了友好关系。如今持续抓扣是双方的不幸”。该厅干部也表示:“密克罗尼西亚当局的见解在国际上来看过于严厉,想要积极推动改善”。
另外,也有把担保金金额视作问题的观点。联合国海洋法条约规定,如果支付了合理的担保金应立即释放被扣押渔船。2007年,国际海洋法裁判所决定被俄罗斯扣押的日本渔船的担保金为1000万卢布(约合人民币98万)。日本收回2014年小笠原诸岛周边的红珊瑚非法捕捞问题中获得的担保金,也只有3000万日元。
日本政府工作人员与渔船相关人员说:“这次的担保金非常高。但是如果任由这样的事态持续下去,在密克罗尼西亚海域内将不能继续捕鱼”。
另一方面,密克罗尼西亚政府在日本《读卖新闻》的采访中表示,已通过在日大使馆作出回答:“并不是以日本船为目标,对短期内4艘渔船违法感到很惊讶”。同时对担保金金额等问题进行说明:“是所有当事人同意支付的金额”。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是由赤道北侧太平洋上大大小小607个岛屿组成,人口约10万人。面积约700平方公里,与日本鹿儿岛县、奄美大岛差不多。以农渔业和观光业为主要产业,财政规模约2亿美元。在EEZ内有日本、中国、韩国等的渔船捕鱼,日本的卷网渔船约有30艘获得了捕鱼许可。(【环球网综合报道】实习编译:周潮审稿: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