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政府正式颁布了一项针对本国水产养殖业监管的新法令。该法令规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越南全国的水产养殖场所都将强制贯彻落实“VietGAP标准”、或者是其它的国际认证标准。另据“越南水产出口与加工商协会(VASEP)”估计,到2015年,越南全国将会有30%的水产养殖场所能获得“VietGAP标准”认证;而到了2020年,则将有80%的各类水产养殖场所将获得该认证。
据介绍,越南政府的这一新法令规定,之所以全面贯彻落实“VietGAP标准”认证,关键是为了减轻海外对本国水产养殖场所的负面影响,努力发展可持续农业,并逐步提升本国出口水产品的附加值,进而推动本国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此外,该法令还规定,越南所有的法定商业鱼塘,均应由归属的“地方人民委员会”批准、由当地政府负责登记并管理,并作为全国“渔业产量规划区域”的一部分。
新法令的规定还包括,详细规定了“越南产养殖鲶鱼的质量和加工标准”,并且,规定统一以加工原料和食品安全为基础,要求全国的淡水养殖场所必须严格执行鲶鱼的标准化养殖技术和用药规范。与此同时,新法令中还规定,鲶鱼养殖业的污水排放和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法规,而针对水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必须严格遵循本国和国际市场的标准要求。例如:冷冻的淡水鱼片加工工序中,各加工企业应严格禁用未经许可的化学品和添加剂,只得使用经越南法律和其他进口国准许的化学制剂。对于养殖饲料和用药,各地水产养殖企业必须采用经本国法律批准的各类饲料、兽药、生物制剂、微生物制品和化学制品等。
另外,根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MARD)”下属的渔业局官方渠道披露,自今年9月以来,该局已拨出了一笔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湄公河三角洲地区水产养殖户的“VietGAP标准”培训课程,这一培训工作将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而MARD下属渔业局的下一步工作,则是有针对性地对全国各地水产养殖场所的“VietGAP标准”认证进行分析与调查。另从VASEP渠道获悉,截至目前,越南全国的淡水水产养殖面积总共为5200公顷,年产量达110万吨;而沿海咸淡水冲的虾类养殖面积则为66.6万公顷,年产量为55万吨。
(浙江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译自 日本渔业网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