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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渔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
2013/11/26 13:52:28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

   近年来,随着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实施,渔场面积逐年减少,捕捞强度的增加,海水污染的加剧,渔业资源衰退,导致渔业比较效益的下降和渔民增收困难。长期从事海洋捕捞和户槽作业的广大渔民处在失海失业的阴影之中。党的十七大把解决百姓民生问题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表明了我们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解决共同富裕,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决心,因而,建立渔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渔民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玉环、佛山等地已陆续开始对渔民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受到了广泛的好评。由于全国或省里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加上渔业村(公司)集体积累少甚至是空白,没有实力对渔民的养老保险进行补贴;渔民收入低,无力按常规缴纳养老保险,渔民成了被养老保险制度“遗忘”的角落。
一是制度缺失,渔民无保可参。近年来,各地根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先后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制度,并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纳入到城镇职工保险范围,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也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执行。但对渔民的养老保险没有制度设计,渔民无保可参。渔民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占国民比例少,其社会身份界于居民与农民之间。政策处理上没有单例,只是参照农业,往往容易被忽视,他们既无城市居民的社会生活福利待遇,又无农民的集体土地和屋基地,而其唯一拥有的海洋开发使用权又是大家共有的。因而,渔民一直以来都没有享受国家大的生活保障政策,在弃捕以后就变得一无所有,年老以后视渔业村(公司)的集体积累发放退休费,没有较稳定的保障。
二是渔业公司集体经济薄弱,贴补困难。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来看,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全额由公民自身缴纳外,其余人员的养老保险费都由政府、单位(企业)或村集体、个人共同负担。大多渔业公司没有土地,海洋资源(包括滩涂)又是属于国家,只有少数的渔业公司有少量的土地,因此,集体可开发利用资源少,生产积累不足,集体经济薄弱。由于渔业公司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不能对渔民参加养老保险进行太多的补贴,导致渔民无法进入社会养老保险这一行列,一些渔业公司退休金发放也存在较大问题。
三是渔民收入低,缴费困难。随着海洋渔业资源严重衰退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及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实施,我国近海捕捞作业渔场在不断缩小,“船多、海小、鱼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海洋捕捞效益每况愈下。渔业公司人均收入相对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因而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一定的困难。

  二、建立渔民养老保险的建议

  渔民不像农民那样拥有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即使年老后仍然可以从土地中获得一点收益,满足部分生活所需。而渔民一旦年老体弱无法从事渔业生产时,晚年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因此,建立渔民养老保险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是加强领导,合力推进渔民养老保险工作。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不可或缺的基本制度,渔民养老保障制度是渔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建立渔民的养老保险提上议事日程,借鉴先行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渔民的养老保险。劳动保障、财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协助政府做好前期调研工作,针对各地的实际,因地制宜,探索研究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渔民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出台符合实际的渔民养老保险政策。2004年国家出台了失土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指导性意见,政府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为失土农民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有高额的赔偿款,村集体和农民个人有资金参加养老保险,而渔民不仅集体积累少甚至没有,个人和家庭收入也不高。因此,渔民的养老保险政策要切合实际。首先为鼓励更多的渔民参保,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制定“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政策,缴费和享受标准分为高、中、低三档,供不同层次的渔民自由选择。其次是要以家庭作为参保单位,动员有条件的渔民参加社会保险,实现生有所靠、老有所养的目标。第三,要做实个人账户,集体和渔民个人缴纳部分记入个人账户,财政和保障基金补贴部分记入社会统筹账户。
三是建立渔民社保补助基金。工业化的推进和城市化的发展,海域、滩涂被大量占用,资源和环境受到破坏,使渔民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因此,在通过吸收社会捐款、渔民转产转业资金划转、集体积累划出等办法对渔民养老保险进行补助的基础上,更要在海、滩的使用中划出专门资金为渔民建立社保基金。一是在海域使用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渔民的养老保险;二是在围垦土地招拍挂收益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纳入渔民社保基金;三是在企业排污费中划出一部分资金对失海渔民进行补偿。
四是推进渔民养老保险的立法进程。目前,渔民养老保险没有统一的模式,一些地方为渔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要么参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要么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地方不同标准也不同。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渔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标准,强制推进,使经济发展的成果能惠及全体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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