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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召开渔船安全生产暨涉渔“三无”船舶监管工作会议
2018/12/15 11:52:38  来源: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12月10日上午,茂名市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了全市渔船安全生产暨“三无”船舶监管工作会议。滨海新区管委会、电白区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茂名海事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边防支队等成员单位和沿海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渔政大队以及岭门、电城、博贺、树仔、旦场、陈村、南海、高地等8个沿海镇政府(街道办)负有渔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相关领导和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交流了今年以来渔船及“三无”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查找了存在问题,并对加强涉渔“三无”船舶的监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麦俊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群众自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镇(街)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属地船舶及从业人员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市场监管、公安边防、渔业、海事、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大力查处造船、水上治安、渔业生产、水上交通安全、水上营运的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落实责任。认真学习《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有关规定,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船、渔政人员包片制度,落实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采取措施调动船东船长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渔船生产安全。

二要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网格化管理。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和《茂名市委办公室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强化安全员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上热下冷、船东船长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外地避风渔船监管不到位和安全生产设备不正常开机等问题。

三要强化执法监管,打击违法行为。建立海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重点抓好小型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对小型渔船落实跟帮生产、临水作业穿着救生衣等制度的安全监管,严禁其冒险出海作业。

主办单位:山东省海洋局    技术支撑:烟台直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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