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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涟源:2018年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2018/6/23 15:20:31  来源:涟源市畜牧水产局  作者:
作者:黄才文
  为加快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娄底市畜牧水产局统一安排和部署,涟源市畜牧水产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涟源专项执法行动,对春季禁渔、打击电鱼、毒鱼、炸鱼,违规渔具渔法等进行专项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涟源市畜牧水产局成立了由局长钟智军任组长,分管水产渔政的副局长龚长青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各乡镇畜牧水产站站长为成员的“中国渔政亮剑2018”涟源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积极开展春季禁渔。印发了《涟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通告》(涟政通【2018】7号)3000份,发放到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及各村组,明确了春季禁渔水域为孙水、涟水、湄水、测水河流域,包括其干流和支流及白马水库、大江口水库集雨区,禁渔时间为4月2日至6月30日。禁渔期内在我市禁渔水域集中查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从制造、销售、捕捞生产等环节入手,斩断“产、供、销、用”电捕鱼器的链条。对查获的电鱼设施一律予以没收销毁,对用于电鱼的船舶或设施依法没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禁渔期内的重点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开展驻守检查,协调公安、水利、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禁渔同步联合执法行动,对各水域进行巡回检查。
    三、强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积极开展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的执法宣传行动。由市局渔政站牵头,各乡镇(办事处)畜牧水产站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的专项执法宣传行动。共印发相关宣传资料5000份,出动执法人员48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9车次,出动执法船艇20艘次,检查水产品市场20个次,水上巡查200海里,查办电鱼案件11起,查办涉案人员11人,查处电捕器具11台套,取缔其他违禁渔具58件,没收渔获物42.6公斤,行政处罚1人,罚款200元,移送司法处理案件3件,移送司法处理人员3人,查获违法电鱼船1艘。
    2、严厉查处地笼等禁用渔具。通过强化水上执法,对地笼等禁用渔具和网目尺寸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渔具进行重点打击、查处,全市共收缴地笼47件,总计950米;对非法捕捞、贩卖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依法查处;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排查渔具生产、经营企业,对生产经营禁用渔具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没收的违规渔具予以销毁。
    四、认真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为有效增殖和保护孙水河流域鱼类资源,充分利用春季禁渔期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于6月12日在孙水河流域白马水库进行放流,共放流了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大规格鱼种(25-35cm)0.5万尾,夏花鱼种(3cm以上)1000万尾,其中青鱼200万尾、草鱼300万尾、鲢鱼300万尾、鳙鱼200万尾,银鱼卵1亿粒。
 通过开展渔政亮剑涟源专项执法行动,搞好春季禁渔、人工放流和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以及违规渔具的清理整治,有效震慑了涉渔违法犯罪分子,有效保护和增殖了涟源市渔业资源,改善了涟源市水域生态环境,对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推进涟源市渔业转型升级、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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