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已经成为制约市开发区水环境提升的关键因素,对河道水质中总磷和氨氮等指标直接造成了影响,如何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成为当前水环境治理的难题。今年以来,市开发区坚持“生态优先、规范管理”原则,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了分类整治方案,多措并举开展水产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排淡河大板跳闸、东盐河公路桥等国省考断面达标。
连云港市开发区在7月疫情防控工作紧急开展的同时,迅速启动了全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对全区水产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据统计,园区内现有63个养殖地块共计31850.8亩,其中,符合养殖规划的29462亩,不符合养殖规划的2388.8亩。园区内不符合养殖规划的池塘分布在17个养殖地块,多为占用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池塘。
为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快速好转,7月21日,市开发区专门制订了《连云港开发区非法水产养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要求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全区范围内加大非法水产养殖整治处置力度,推行非法水产养殖整治常态化管理。
《实施方案》规定,全面清理取缔不符合养殖规划池塘,由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负责调度督办,下设综合组、现场整治组、长效监管组等4个工作组,分工组织推进。对排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不符合规划的由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牵头处置。对不符合养殖规划、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取用地下水、未通过环评审批备案、造成土壤盐渍化的温棚虾及其他不合规的工厂化封闭养殖,将依法予以关停清退。对符合规划的养殖池塘,实行分类整治。对青口盐场等养殖面积大、集中连片的池塘,由区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实施生态化改造,确保尾水达标后外排。
《实施方案》给出了时间节点安排:7月30日至11月30日期间开展“集中整治攻坚”突击行动,对17个非法养殖地块开展综合执法,责令相关主体逐步清理退出,并于12月起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截至目前,相关主体已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项目施工前后,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对单个池塘面积在50亩以上及养殖水面100亩以上的连片池塘,由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纳入常态监管,如排放的尾水未达《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处罚,提升养殖户思想认识,规范饵料投放、池塘消毒等行为,尽量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