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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进一步规范渔船买卖过户审批管理
2013/12/7 10:32:27  来源: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盖红珍

  为切实加强渔船买卖过户管理,东营市下发通知对渔船买卖过户审批等有关事项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证件办理效率。
一是规范捕捞许可审批管理。凡申请过户渔船,市支队各大队按照管理权限,收到申请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是明确证件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渔船检验及渔港监督机构4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的注销或办结手续。
三是明确管理措施。渔船取得《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前,其监管由卖出方所在地渔船管理机构负责;渔船取得《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后,其监管由买入方所在地渔船管理机构负责。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对辖区已批准过户的渔船逐艘进行清理。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证书证件的,要立即通知当事人尽快办理。对证件办理超出时限,故意拖延时间,影响办证效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东营市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东办发[2012]31号)文件规定,追究其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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