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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电鱼贼”最近挺猖獗 水产部门:该行为违法或将面临刑事追责
2014/6/27 9:31:42  来源:德州新闻网  作者:

“水里啪啪一阵响,好多鱼就被电死了,这些电鱼的人太过分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出来管一管。”近日,一位禹城市民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在禹城市迎宾路造纸厂门前向东的沟渠里,最近早上有人在电鱼,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尽快制止此行为。
天气变热“电鱼”行为有所抬头

记者从“12345”了解到,从今年起到现在,反映电鱼行为的热线共有30余个,涉及禹城、齐河、夏津和陵县等地,主要集中在近期。据了解,这与天气变热,不少“电鱼贼”开始利用半夜或者凌晨活动有关。“前几天晚上,我经过马颊河,看到河里有人在电鱼。不仅有五六斤的大鱼,他们连小鱼苗也收,这对河里的鱼来说,绝对是灭顶之灾。”陵县一位市民告诉记者,电鱼人有的是为了“打牙祭”,也有的是为了牟利,拿着电来的鱼去市场上销售。

据齐河县水产局工作人员介绍,电力捕鱼是利用直流、交流或脉冲电流,通过电极在水中形成电场以驱集或击死、击昏鱼类,属于一种掠夺性捕捞方式,其破坏性十分严重。除了危害鱼类之外,还危及到底栖水生动物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另外,由于电力捕鱼工具简陋,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市民可向水产和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记者从禹城市、齐河县等水产部门了解到,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他们已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水域进行巡查,就在近期,两地水产局还联合执法,共同堵截了一艘电鱼船。

据齐河县水产局工作人员介绍,打击电鱼违法行为是水产局渔政站的主要工作,县水产局每年平均处理电鱼案件10余起。由于执法的震慑力,很多电鱼分子现在白天不敢电鱼,选择在晚上甚至凌晨偷偷去电鱼,这无疑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加之全县河流水域众多,仅靠县水产局渔政站仅有的三名工作人员是不能做到全覆盖全天候管理的。

因此,水产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提供支持,如果发现电鱼行为,可以拨打水产部门举报电话,工作人员一定及时前往查处。对于偏远的乡村,如果水产局渔政站不能及时赶到的,市民也可以拨打当地派出所报警电话。
电鱼行为或面临刑事追责

水产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旦发现有人进行电鱼,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

据了解,炸鱼、毒鱼、电鱼等都属于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我国的渔业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禁止炸鱼、毒鱼、电鱼。《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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