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至12月1日,由省政府法制办辛俊强副巡视员带队,省政府法制办法制一处、我厅政策法规处、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有关同志参加,赴东营、潍坊、威海市就《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进行立法调研,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崔凤友总队长陪同调研。
调研组召开了5次座谈会,听取了3市和部分县(市、区)对《办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各地结合渔业船舶管理实际,在渔业船舶的管理体制、跨省买卖渔业船舶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养殖渔业船舶管理、渔业船舶修造管理、渔业船舶停泊和伏休管理、渔业船舶签证、休闲渔业船舶监管、渔业船舶报废、渔业船舶船员培训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