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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打击电鱼专项行动期间查获电鱼案件570宗,移交公安部门282人
2019/12/6 17:12:53  来源:中国渔政  作者:
为打击电鱼活动,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安排,广东省从2018年10月份开始,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亮剑2018-9打击电、炸、毒鱼”专项执法行动,从制造、销售、使用电鱼器具等环节入手,通过严格监管执法、严肃办案处理,形成严厉打击电鱼活动的高压态势,电鱼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

一、多措并举,严格执法

(一)依港管船,源头管控。贯彻落实“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渔获物”渔船渔港管理新理念,将渔场执法监管关口前移到渔港、停泊点等地,通过“封港查船”的方式,在渔港内对可能从事电鱼作业的渔船进行逐船检查。

(二)积极开展线索摸排。行动期间,各级渔政执法队伍注重线索收集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实地走访摸排,深挖电鱼线索,有针对性开展收网行动。2018年10月底,江门支队收到一条电鱼举报线索,通过两个多月的密切跟踪和悉心部署,于2019年1月初成功查获“粤阳江渔运89213”船(大中型渔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并通过“两法衔接”途径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三)创新执法方式。针对电鱼作业隐蔽性较强、违法分子极易逃逸等特点,执法队伍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2019年3月,江门支队执法人员发现一艘电鱼船正在违法作业,船上3人弃船逃逸,执法人员将现场拍摄到的电鱼嫌疑人照片拿到派出所借助公安部门人脸识别技术,初步锁定电鱼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列入网上追逃人员名单,9月份公安机关成功将其中一名涉案人员缉拿归案。10月15日,珠海金湾大队执法人员首次利用近海雷达系统锁定大马力电鱼船,在光电雷达系统的协作下查获1艘电鱼船,有力震慑电鱼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加强交界水域执法监管,突破监管盲区,不留监管死角。自广州南沙大队、番禺大队与佛山南海大队、顺德大队建立南南番顺四方交界水域执法合作机制以来,多次开展夜间联合突击行动,查获大灯光电鱼船多艘,有效制止交界水域的电鱼活动。

二、部门协作 区域联动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机构积极与公安、边防、海警、工商等部门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并与福建、广西、海南、香港等相邻省(地区)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界水域的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扎实推进打击电鱼专项行动。2019年3月19日,调集了深圳、广州、珠海支队船艇与香港渔农护理署在粤港交界海域开展了粤港联合执法行动;8月21日和10月23日,指派珠海支队与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在香港南丫岛至大小鸦州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珠江禁渔期间,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在西江流域开展了3次跨省(区)联合巡航执法行动;8月13日至8月22日,广东、广西和海南联合举行了2019年北部湾渔场及粤桂琼交界海域伏季休渔监管海上执法行动;8月1日至8月16日,联合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东海分局、广东海警局、福建海警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共同开展台浅海域及闽粤交界海域监管海上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交界海域违规渔船偷捕行为,保障了渔业生产秩序的稳定。

三、重拳打击 两法衔接

将渔业执法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三个直属支队协调指挥作用,通过日常执法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分片巡航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传统作业渔场进行全面巡查;对电鱼活动多发、群众反映多的水域,加大巡查频度,组织部门联合执法、派船定点驻守等形式,重拳打击电鱼行为,坚决整治渔业捕捞领域涉黑涉恶乱象。同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查获案件从重从严从快进行处理,凡涉嫌犯罪的,一律录入“两法衔接”系统,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分子。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广东省共查获电鱼案件570宗,罚款63.11万元,移交公安部门涉嫌犯罪案件240宗,涉案人员282名。(出处:中国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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