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7月31日黄河乌海段将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捕捞作业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所有捕捞作业的人员、船只、网具都要撤出作业区。我们将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电鱼、毒鱼、炸鱼以及私捕滥捞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
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有利于黄河鱼类资源的养护和原种保护,有利于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和栖息地保护,有利于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也有利于沿岸渔民捕捞收入提高和长远经济利益。实施禁渔区、禁渔期制度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养护渔业资源的措施,也是世界上通用的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的一项科学制度,是社会发展和渔业生产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