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千岛湖鱼类的正常产卵繁殖,实现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淳安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14年4月15日12时起至2014年7月15日12时止,对千岛湖水域十大休渔区开展一年一度的季节性休渔工作。
千岛湖十大休渔区包括汾口毛家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安阳游畈铁塔以上至水头浅滩;富文石门大桥以上至水头浅滩;临岐奎星桥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千岛湖镇汪宅口以上至水头浅滩;左口叶棋林场以上至水头浅滩;姜家老栏网以上至水头浅滩;梓桐坑村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宋村码头以上至水头浅滩;威坪河口航标以上至水头浅滩。
淳安县委、县政府发布的《2014年千岛湖季节性休渔通告》中规定,在休渔区(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任何捕捞(包括垂钓作业)活动;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在鱼类洄游通道上设置断江拦网以及在常年禁渔区拦网界上安装畚斗网。同时还规定休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季节性休渔区从事采砂作业活动。对违反休渔区(期)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将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公告增加了对炸鱼、毒鱼、电鱼等的处罚规定,在休渔区(期)内,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禁用的工具,或使用禁用的捕捞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将按照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